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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全国学会学术出版道德公约》发布
访问数量:38175发布时间:2022-02-18

      在2月15日召开的中国科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中国海洋湖沼学会等211家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联名发布《中国科协全国学会学术出版道德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从学术共同体的角度,聚焦学术论文发表全流程,倡议科研人员、期刊编辑和审稿人破除“圈子”文化和利益纽带,加强行为自律,抵制各种人情稿、关系稿,确保出版过程客观公正,确保论文发表真实可靠,保障我国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公约》呼吁广大科研人员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认真保存实验数据,保证实验可复制可查证,确保研究成果真实可信。恪守出版伦理道德,坚守学术诚信,抵制各类型学术不端。


     《公约》特别针对当前在学术出版伦理方面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做出了申明,强调要恪守出版伦理道德,确保论文撰写诚信规范,不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不通过第三方购买、代写、代投论文,以及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不在无实质学术贡献的论文中“挂名”,不在成果署名、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侵占学生、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引用他人论著时,应遵从合理引用、规范引用的原则,反对友情互引用、合作互引用、审稿拉引用等情形,坚决抵制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行为。


       中国科协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科技创新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取得显著的进步,学术论文的规模和质量大幅提升,高被引论文总量持续增长,但是论文撤稿等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科学道德建设,规范学术出版行为,中国科协在广泛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科协全国学会学术出版道德公约》,并由211家全国学会联名发布,旨在充分发挥学术共同体自律功能,对于学术论文发表中的一些新问题强化共识规范,引导科技工作者和期刊从业人员共同抵制学术不当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中国科协作为中国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始终把深化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维护学术出版伦理规范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曾先后组织全国学会科技期刊签署了《关于加强科技期刊科学道德规范、营造良好学术氛围的联合声明》,联合相关部委印发《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五不准”行为守则》,编制《科技期刊出版伦理规范》,积极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期刊恪守学术出版道德规范,营造良好学术生态。


      目前,中国海洋湖沼学会主办或共同主办《海洋湖沼学报(英文)》《海洋与湖沼》《水生生物学报》《湖泊科学》等4种学术期刊。为进一步加强学术共同体自律,深化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中国海洋湖沼学会倡导全体海洋与湖沼领域科技工作者和期刊从业人员,恪守学术出版道德规范,共同抵制学术不当行为,维护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中国科协全国学会学术出版道德公约》


      为加强学术共同体自律,恪守学术出版道德规范,营造良好学术生态,保障我国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特郑重发表学术出版道德公约,倡议广大论文作者、审稿人和编辑出版人员共同遵循:


一、遵守科研活动规范,确保研究成果真实可信


      确保研究数据的真实性、实验的可重复性;不有意夸大研究成果和学术价值;不向公众传播未经科学验证的现象和观点;科研成果发表后,要及时将所涉及的实验记录、实验数据等原始数据资料交所在单位统一管理、留存备查;公布突破性科技成果和重大科研进展应经所在单位同意;推广转化科技成果不故意夸大技术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不隐瞒技术风险,要经得起同行评、用户用、市场认。


二、恪守出版伦理道德,确保论文撰写诚信规范


      不参与任何有损国家利益、违反法律或违背道德的科研活动。不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不通过第三方购买、代写、代投论文,以及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论文署名和排序应基于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确定,不在无实质学术贡献的论文中“挂名”;导师、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在成果署名、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侵占学生、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不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等资助信息;在引用他人论著时,应遵从合理引用、规范引用的原则,反对友情互引用、合作互引用、审稿拉引用等情形。


三、严守论文评审要求,确保出版过程客观公正


      期刊应按照本刊办刊宗旨和要求,拒绝接收不符合本刊发文范围的稿件。稿件评审专家、评估人员、期刊编委或编辑等人员等要恪守职守,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办法,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审稿工作;不接受或不参加自己不熟悉领域的评审、咨询活动;反对科研领域的“圈子”文化,破除各种利益纽带和人身依附关系,抵制各种人情稿、关系稿;在稿件评审活动中不委托他人代为评审,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稿件;不泄露或剽窃所审稿件内容,不利用审稿谋取私利。


四、坚守学术道德底线,确保论文发表真实可靠


      所收稿件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规及政策要求,坚决抵制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行为。对已发布的研究成果中确实存在错误和失误的,责任方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和承认。如发现已发表的论文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严重差错等问题,期刊应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及时通过发布撤稿声明、更正启事或公开致歉信等方式进行纠正,并通知收录有关论文的数据库予以更正。


本文来源:中国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学会服务365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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