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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张福绥贝类学奖” 推荐评选的通知
访问数量:81499发布时间:2021-03-26

“张福绥贝类学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社会科技奖励项目。该奖的宗旨是:促进中国贝类科学与技术发展,普及贝类学知识,奖励长期致力于贝类学教学或科研并取得突出学术成就,或在贝类研究、教学、科普、产业等取得创新性贡献的我国贝类学工作者。

“张福绥贝类学奖”由中国海洋湖沼学会设立和承办。凡长期从事贝类学教学或科研,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并取得突出学术成就或在贝类研究、教学、科普、产业等取得创新性贡献的我国贝类学工作者,均可被推荐参评张福绥贝类学奖。

“张福绥贝类学奖”设立“杰出贡献奖”和“青年创新奖”两种奖项,“杰出贡献奖”1名(可空缺),奖金额度为5万元;“青年创新奖”不超过2名(可空缺),申报年龄限制在45岁(含)以下,奖金额度为1万元。候选人采用专家推荐制,不受理个人申请。根据《中国海洋湖沼学会张福绥贝类学奖管理办法》,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受理时间

第二届“张福绥贝类学奖”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至2021年6月30日截止(以邮戳为准)。

2、  申报对象

2021年1月1日前未满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的贝类学科技工作者,可推荐为“张福绥贝类学奖‘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3、  推荐渠道

获得1名推荐人和2名支持专家(3人至少来自两个单位)提名者,为有效候选人。中国海洋湖沼学会理事、贝类学分会理事和贝类相关研究中承担国家重大研究计划的首席科学家可作为推荐人和支持专家,每位推荐人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每位支持专家可支持2位候选人。

4、  报送材料

(1)《张福绥贝类学奖推荐书》及辅证材料(包括代表论文首页或专著封面、扉页和目录,论文或专著被引用情况,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估意见及知识产权证明,成果应用证明,获得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证明,其他材料等)双面印刷、胶装成册,纸质材料二十份,对应的电子版材料(pdf)一份。

(2)纸质材料二十份于2021年6月30日(以邮戳为准)前邮寄至奖励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奖励办公室邮箱。

(3)所有材料不作退回处理。

5、  冠名赞助

“张福绥贝类学奖”接受有关单位(不包括个人)进行冠名赞助,赞助单位可获得本届“张福绥贝类学奖”或“张福绥贝类学奖‘杰出贡献奖’”或“张福绥贝类学奖‘青年创新奖’”奖杯或奖牌冠名权,具体事宜请与奖励办公室联系。

6、  联系方式

“张福绥贝类学奖”奖励办公室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山路32号,中国海洋湖沼学会

邮编:266071

联系人:潘文静、许飞、任建明

电话:0532-82898636,0532-82898721

电子邮箱:csol@qdio.ac.cn


附件:

附件1《张福绥贝类学奖推荐书》20213269394088219.doc

附件2《中国海洋湖沼学会科学技术奖——张福绥贝类学奖管理办法》20213269362539594.doc



中国海洋湖沼学会

2021年3月26日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山路32号
邮箱:csol@qdio.ac.cn
电话:0532-82893662
传真:0532-8289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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