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经费,国务院大督查发现了这些堵点!
近年来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科技领域
“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文件
通过50号文基本处理好了财政资金
管理要求与科研活动规律之间的关系,
在放与管之间找到了平衡点。
但国务院督查组
在近期督查过程中,碰到了不少
科研人员反映的深陷“财务藩篱”问题,
科研经费“放管服”政策最后一公里堵点
在一些地方还没有真正的打通,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堵点的存在?
还有哪些“繁文缛节”让科学家们
疲于奔波在报销的路上?
今天,
小编就这些问题进行梳理,
期待科学家们能早日踏踏实实
专心科研业务。
一些科研人员纷纷“吐槽”:申报课题时要精确预测未来几年的差旅费、交通费、会议费、仪器费、试剂费等;
项目结题时要把项目执行期间花的每一笔经费,与申请课题时的经费预算一一“对表”,如果“对”不上,就要开动脑筋、想方设法“对齐”,否则就不能报销。
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繁琐的财务处理占用了大量本该用于科研的时间。
海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讲师赵志斌说,每学期起码要报50笔账,超过工作时间的至少一半。为把失去的时间追回来,不得不在双休日、节假日和下班时间加班加点搞科研。
督查组人员在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的财务报销相关文件中看到,要求在会议费的报销中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会议计划执行对照表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会议场所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很多科研人员都表示,他们几乎搞不清这些票据的区别,一个人既要忙科研又要搞财务报销,特别分散精力和时间。
在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督查组工作人员对标对表农科院提供的制度文件时发现,省农科院虽然结合50号文以及省里文件,制订了相关《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但基本条款和内容照搬上级文件,没有结合农业科研领域实际,从制度上解决科研人员在野外开展科研活动,临时雇佣农民工、住宿农户家等难以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报销问题。
督查组在调研中还了解到,有科研人员因为不熟悉复杂的财务报销事项,先行购买办公设备后导致无法报销,只好自己掏腰包。支撑计划某课题负责人反映,在课题财务验收时,一笔应付未付购买复印机0.6万元专家不予认可,就是因为预算是购买打印机0.5万元,而实际购买了复印打印一体机。
科学家被逼成“会计”,其背后是不科学的管理制度。海南师范大学博士陈光美认为,财政资金对科研项目进度考核按照财政政策执行,而不考虑科研规律。财政对科研的支持经费到位时间较晚,经常是年中才会拨付,但是往往要求在当年花完,结余经费就要退回,这让科研人员的研究进程被打乱。
面对科研人员的不解和无奈,海南高校的科研管理人员也表达了自己的苦衷: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财务部门以财务合规为标准;审计部门以过程留痕为准则;科研管理部门以科研成果转化为导向。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16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已规定,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科研财务助理所需费用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资金等渠道解决。
但这项规定在不少科研单位都没有落到实处,很多科研人员的工作时间被财务报销事项大量占用。而单位里几名财务人员面对众多的科研人员也是分身无术,中央文件中的要求得不到有效落实。
督查组人员表示,中央已经明确,要按照科研活动规律和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完善管理政策,优化管理流程,改进管理方式,适应科研活动实际需要。但这项规定在不少科研单位都没有落到实处。
从督查情况来看,在科研经费“放管服”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存在的“堵点”在于:
一、有单位“不敢接”中央政策,在落实50号文时结合科研实际不够,对科研经费管理比较保守;
二、科研人员在经费使用上担心“出事”,预算中没有的内容不敢支出,倒逼在预算编制之初就精细化测算;
三、部分科研人员不了解预算编制和预算评估政策,担心核减经费,在预算说明中对“每个斗笠、每个大褂”都测算,存在为编制预算而“编”预算的情况;
四、个别会计师事务所“乱作为”,不按照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最新精神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增加科研人员提供资料的负担;
五、个别财务验收专家观念落后、机械死板,难以胜任新形势下的工作。
海南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国章成表示,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应该共同努力,建立更加科学的诚信制度、科研评价机制,通过互联网信息化,在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和监管制度上探索一些新路子,在顶层设计上更好地扶持帮助科研人员。
督查组副组长王建华表示:“下一步督查组将从财务报销填表多、手续繁等表面问题入手,深入‘解剖麻雀’,推动科研单位、财务部门和采购部门等统筹优化科研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的相关规定。”
来源:锐动源、科协改革进行时微信公众号